返回
纺织轻工
西安市高陵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公开
2024-09-23 16:25:4812

  1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区委、区政府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,确定区总工会的指导方针和任务,指导全区基层工会工作。

  2、监督检查《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贯彻执行情况;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决议,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,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,开展工会各项工作。

  3、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深入群众、经常听取群众意见,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。

  4、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;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,建立健全平等协商、集体合同制度。

  5、做好全国、省、市、区劳模的推荐、评选工作,负责各级劳模管理工作。研究制定全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。

  6、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、审查审计工作,指导、协调全区基层工会工作开展。

  西安市高陵区总工会设行政单位1个,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:

  (1)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.7万元,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。

  (5)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,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,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(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,实际结转和结余0万元)。

  (1)基本支出124.1万元,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。其中:人员经费105.72万元,日常公用经费9.83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.55万元.

  (2)项目支出14.6万元,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,包括会议费和业务活动费等。

  (4)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,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、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,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。(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,实际结转和结余0万元)

 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.7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124.1万元,项目支出14.6万元。

  (1)行政运行115.55万元,是反映行政单位(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)的基本运行支出。

  (2)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.6万元,是指召开会议及举办工会活动等业务支出。

  3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(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)。

  人员经费114.28万元,包括基本工资37.83万元,津贴补贴33.86万元,奖金34.03万元,住房公积金8.55万元。公用经费9.83万元,包括办公费2.7万元,印刷费1.38万元,其他交通费用5.75万元。

 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经费支出0万元,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用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,公务接待费0万元。

 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,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.7万元。

  (一)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税)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。

  (二)机关运行经费:为保障行政单位(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 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.83万元(其中,办公费2.7万元,印刷费1.38万元,其他交通费用5.75万元)。

  5.批复05表-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(按功能分类科目)

  6.批复06表-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(按经济分类科目)

  • 举报
关闭
同类行情